🐳房租漲幅設限修法喊卡,租賃專法轉向「租霸下車」與租補、設籍保障
內政部修正《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》的方向,近期出現明顯調整。根據《經濟日報》報導,原先討論中的「保障三年租期」與「限制續約租金漲幅」兩項措施,已決定暫緩,不納入這一波修法。
這代表政府在租屋政策上,暫時沒有走向更強的租金管制與租期保障,而是回頭評估市場供給面可能受到的影響。
📌 修法為何踩煞車
依報導內容,內政部最初版本曾規劃,房客訂約與續約合計至少保障三年,房東不得任意終止租約;同時,續約租金漲幅不得高於當月房租指數年增率。
這類設計的政策目標很清楚,就是提高房客居住穩定性,降低頻繁搬遷與租金突然上調的壓力。不過,內政部在蒐集各界意見後,對可能的副作用轉趨保留。
報導指出,主管機關擔心,若限制過多,可能產生所謂「閉鎖效果」,也就是房東更不願意把房屋釋出到租賃市場。若出租意願下降,反而可能讓租屋供給減少,最後衝擊的仍是租屋族。
🔎 這次保留、繼續推動的是什麼
目前修法焦點轉向兩個方向。第一,是建立外界俗稱的「租霸下車」機制,處理惡意欠租、拒不搬遷等爭議,藉此提升房東出租意願。
第二,是保障房客基本權益。內政部規劃明定,房東不得限制房客申請租金補貼,也不得禁止房客遷入戶籍;若租約中有這類約定,未來將不具效力,房東也可能面臨裁罰。
這部分屬於較明確的權利保障,目的在於減少租屋市場中常見的灰色地帶,例如「不能報稅、不能申請補貼、不能設戶籍」等限制。
⚖️ 「租霸下車」條款怎麼修
值得注意的是,「租霸下車」原本一度朝向租約公證後,可由房東直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的方向研議。不過,因為涉及公證制度與《公證法》,行政院要求先與司法院協商。
據《經濟日報》報導,相關討論後已確定不修《公證法》,而是改朝強化現行租賃調處機制的方向處理,希望提高調處結果的法律效力,讓房東在面對惡性租屋糾紛時,有更有效率的處理工具。
💡 接下來看什麼
就目前已知資訊來看,這次修法並非全面偏向房東或房客,而是從原本較具管制色彩的方案,調整為優先處理租屋市場最常見、也最容易造成彼此不信任的問題。
已知事實是,三年租期保障與續約租金漲幅設限已暫不列入本次修法;來源說法則是,內政部擔心此舉會影響房東出租意願。至於這樣的取捨是否真的能增加供給、穩定市場,仍有待後續法案內容與市場反應驗證。
後續觀察重點,將是行政院審查版本何時出爐,以及租補、設籍保障與租賃調處強化,能否真正改善台灣租屋市場長期存在的資訊不對等與權利落差。
資料來源:https://money.udn.com/money/story/5621/9640141?from=ednappshari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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